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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9-05 浏览次数:


湛河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 2016年8月10日在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冯  鑫

各位代表: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大会作《湛河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的严峻形势,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团结带领全区人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持续推进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实现了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年度收支预算圆满完成。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5254万元,执行中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63600万元,实际完成6361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0.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7308万元,同比增收5708万元,增长11.1%;年初支出预算为86106万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82166万元,实际完成888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8.2%,同比下降1.8%。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4367万元,实际完成13564万元,为预算的94.4%;支出预算为12311万元,实际完成12215万元,为预算的102.1%。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143万元,支出2581万元,当年超支438万元,滚存结余9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157万元,支出255万元,当年超支98万元,滚存结余38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979万元,支出2637万元,收支结余342万元,滚存结余189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收入4813万元,支出3885万元,收支结余929万元,滚存结余2772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3472万元,支出2857万元,收支结余615万元,滚存结余863万元。

 3.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2015年末,我区政府债务限额28140万元,我区政府债务余额28139.15万元,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未突破批准的限额。

 2015年增加政府债券9200万元,其中:一般置换债券13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7900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和重点工作情况

 2015年,区财政部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安排资金,创新理财机制,着力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运行和结构优化,有效保障了事关全局的大事难事支出需要。

 1.加快推进经济转型

 根据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在围绕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统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的同时,促进产品向中高端发展。利用“涉企资金基金化”的契机,积极帮助相关企业协调资金1600万元。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安排资金26万元,支持科技攻关项目、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辖区企业做大做强。

 2.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全区农林水事务支出3717万元。落实资金97万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688万元;落实资金427万元,用于大泥河二期工程支出;落实资金983万元,用于造林绿化补偿;落实资金441万元,用于夏秋两季秸秆还田补助;落实资金219万元,用于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落实资金847万元,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全区教育支出13402万元。落实资金1120万元,用于荆山蒙古族小学、曹镇肖庄小学、南环路小学等学校的校舍改扩建项目;落实资金1000万元,推进曹镇寄宿制中学建设;落实资金920万元,用于各学校购置桌椅板凳、办公用品、多媒体教学设备等;落实资金422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落实资金973万元,用于农村“两免一补”;落实资金803万元,用于城市免杂费和免教科书费。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805万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月人均80元,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全年共发放养老金2637万元;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落实资金2685万元用于城乡低保;落实资金83万元用于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区565户城乡贫困群众得到临时救助;安排资金42万元,全面落实农村五保政策,提高161名供养对象供养标准;落实资金96万元,做好就业保障工作,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全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84万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财政补助资金5870万元,用于52500名城镇居民和103800名农民参保;落实资金1155万元,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由年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落实资金140万元,用于补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发放医疗救助金213万元;落实资金326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加大文化体育事业投入。全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3万元。落实资金61万元,用于新建2个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和8个社区文化活动室;落实资金29万元,为区文化馆配备电脑、乐器等设备;落实资金28万元,用于购置民间文艺团体服装、道具;落实资金11万元,用于文化馆购置演出舞台设备;落实资金78万元,为全区68个农村书屋更新报刊图书、放映电影和建设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区公共安全支出4090万元。落实资金349万元,用于补助区公检法司机关办案、技术装备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931万元,用于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巡防队建设、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4.推进生态文明和城市公共设施建设

 全区节能环保支出1264万元。落实资金407万元,对重点污染源集中治理、实施蓝天工程;落实资金30万元,用于白龟湖水源地生态保护;落实资金190万元,用于乡村清洁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及综合利用工作;落实资金70万元,奖励全国卫生城市创建贡献突出单位和个人。

 全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532万元。落实资金2982万元,用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落实资金1418万元,用于中转站、公厕改造及维修、道路保洁和环卫设施建设。

 5.着力推进财政改革创新

 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将新《预算法》作为全区财政系统“六五”普法重要内容,全面做好新《预算法》组织实施工作,加强与区人大的沟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全区决算等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提交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履行了行政机关的法定责任。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推进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政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70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首次在区政府网站全部予以公开,增强了预算编制的透明度。

 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监管。依法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积极推进财政监督工作转型,着力实现以事后检查为主向全过程监督转变。认真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等检查活动,发现和纠正了一批存在的问题,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全区实现政府采购14508万元,节约资金1477万元,节约率为9.2%。完成一乡九办和教育、卫生系统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所有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并实现了公务卡支付全覆盖。财政集中支付110230万元,拒付违规开支514万元。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落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明确举债主体、举债程序和债务偿还等事项。完成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控,着力防范债务风险。

 回顾“十二五”时期,全区财政坚持服务大局、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强化管理、提高财政绩效,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健全,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取得新的进展。2015年全区公共预算收支分别是2010年的1.6倍和1.7倍,全区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五年来,我们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这是区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依法监督、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狠抓落实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速回落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绩效评价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财政改革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安排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更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一年。编制好2016年预算,对于全面深化财税改革、促进依法理财,推进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财政经济形势及财政工作指导思想

 2016年我区面临的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各项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十分集中。收入方面: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支柱产业税收贡献下降,高成长性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税收贡献尚待时日,“营改增”范围扩大到所有营业税缴纳行业,这些都将制约财政收入增长。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推进“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都需要增加投入。特别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制度,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农村五保补助标准等,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收支矛盾是近年来最为突出的一年。

 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决议,坚持转中求进、攻坚克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实施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确保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宏观调控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严肃财政纪律,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财政收入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6800万元,增长5%。

 2.财政支出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全年区级财政收入安排66800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24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97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94万元,上年结余1284万元,减去上解支出3211万元,全年可支配财力为82600万元,全部安排支出,比上年增长0.5%。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51万元,可比增长9.1%。

 (2)教育支出13672万元,可比增长2.2%。

 (3)科学技术支出61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2万元,可比增长2.7%。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74万元,可比增长10.2%。

 (6)医疗卫生支出10456万元,可比增长0.3%。

 (7)农林水支出2967万元,可比增长8.2%。

 (8)住房保障支出2366万元,可比增长27.8%。

 (9)预备费1291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财政部规定,上级补助收入按上级财政提前告知数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收支暂不列入年初预算,待市批复我区债券规模后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0254万元,支出安排19937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291万元,支出27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6525万元,支出6440万元(包括正在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558万元,支出205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3157万元,支出339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收入5723万元,支出5308万元。

 (四)2016年债券预算安排

 2016年市财政计划转贷我区政府债券4090万元,其中:一般置换债券9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4000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三、2016年重点工作

 (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型产业,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湛南新城和特色商业区建设,重点支持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支持创新招商方式、完善开放平台、优化开放软环境。

 (二)创新资金保障机制,着力推动新型城镇化

 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加大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功能整合力度,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分步实施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和垃圾集中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三)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在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将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月人均提高15元和12元,达到不低于240元和127元。将农村五保户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200元,达到年人均4000元和3000元。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2.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成果,深入推进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

 3.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80元提高至410元。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范围覆盖到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0元提高至45元,加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支持文化改革发展。持续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完善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做好乡办文化站、农家书屋、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后续保障,支持开展民俗文化、广场文化和节庆文化活动。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5.支持公共安全建设。支持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加强平安河南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支持做好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1.依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严禁虚收空转和乱收乱罚。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健全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堵塞跑冒滴漏。坚决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三公”经费总体只减不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制度,细化明确预算执行时间节点要求,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

 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做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统筹使用工作,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强财政监管,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的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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