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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湛河分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湛河分局
机构职能信息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实施辖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工作。承担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上报、发布。
(三)落实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管理使用权调资料。
(四)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配合市局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对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进行组卷上报;配合报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的资料收集上报。
(五)负责辖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落实节约集约利用。
(六)按照上级要求落实辖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配合辖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负责组织实施;配合辖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配合辖区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的空间规划相关工作。
(七)配合政府开展辖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参与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承担辖区土地征收征用、建设用地预审、建设用地上报审批工作。
(八)配合政府开展辖区耕地数量、质量动态管理工作。配合政府完成辖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九)负责辖区市政交通和城市管线、轨道交通规划方案的初审及上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交通规划影响的初审及上报工作。
(十)参与辖区村镇规划的管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参与拟订辖区街办及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计划,并督促乡镇政府及街办负责具体实施,参与、指导、督促辖区村镇规划组织编制。
(十一)落实辖区中央、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后巡查和闲置土地的调查上报;配合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重大违法案件,负责辖区内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
(十二)做好市局行政审批事权下放有关工作。
(十三)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