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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广大居民,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1.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不返乡。已经返乡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提供7次核酸检测服务。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乡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提供7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的返乡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分别在第1、4、7、14天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4.其他低风险地区的返乡人员,抵达后到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并在第7、14天再各提供1次核酸检测服务。
5.在外人员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要提前3天向返回地社区(村)登记报备,省外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照以上措施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
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涉疫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隔离和检测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本提醒执行时间自今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
举报电话:0375-3500075
湛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