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庭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进行密闭作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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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华庭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11066476116U
法定代表人 戴卫东
地址 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平桐路桥南300米路东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环罚决字【2021】第2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岳刚亮(16040315025);杨华伟(16040315027)
违法事实 未按要求进行密闭作业
主要证据材料 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照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适用裁量标准 危害后果一般,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一个月,企业规模为微型企业,两年内未受到过同类处罚,现场配合调查。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违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集体讨论情况 一致同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内容 罚款伍万叁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5/6
行政处罚机关 湛河区环境保护局
备注 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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