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省昊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100MA3XAK6MXG |
法定代表人 | 黄冠超 |
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99号建业智慧港E座12层1201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湛环罚决字【2021】第3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赵晓东(16040315006);胡红兰(16040315003) |
违法事实 |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
主要证据材料 | 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照片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项 |
适用裁量标准 | 装卸物料100吨以下的,企业规模为微型企业,两年内未受到过同类处罚,现场配合调查。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违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
集体讨论情况 | 一致同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内容 | 罚款贰万捌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5/14 |
行政处罚机关 | 湛河区环境保护局 |
备注 | 已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