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华豫运输服务公司平安特种货物运输车队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不合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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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华豫运输服务公司平安特种货物运输车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11732440677F
法定代表人 谢修
地址 平顶山市湛南路东段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环罚决字【2021】第4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田中华(16040315023);杨华伟(16040315027)
违法事实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不合格
主要证据材料 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照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适用裁量标准 已安装但未规范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一个月,两年内未受到过同类处罚,现场配合调查。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违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集体讨论情况 一致同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内容 罚款伍万陆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7/13
行政处罚机关 湛河区环境保护局
备注 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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