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华豫运输服务公司平安特种货物运输车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11732440677F |
法定代表人 | 谢修 |
地址 | 平顶山市湛南路东段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湛环罚决字【2021】第4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田中华(16040315023);杨华伟(16040315027) |
违法事实 |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不合格 |
主要证据材料 | 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照片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
适用裁量标准 | 已安装但未规范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一个月,两年内未受到过同类处罚,现场配合调查。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违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
集体讨论情况 | 一致同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内容 | 罚款伍万陆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7/13 |
行政处罚机关 | 湛河区环境保护局 |
备注 | 已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