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杰新工贸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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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杰新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11MA9F3WXG1G
法定代表人 陈惊涛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河滨街道办事处平桐路湾李村平南物流园南排西一栋西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环罚决字【2021】第5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岳刚亮(16040315025);杨华伟(16040315027)
违法事实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主要证据材料 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照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项
适用裁量标准 装卸物料100吨以下的,企业规模为小型企业,两年内未受到过同类处罚,现场配合调查。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违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集体讨论情况 一致同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内容 罚款叁万贰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8/5
行政处罚机关 湛河区环境保护局
备注 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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