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技师学院卫生所购进使用消毒产品未建立和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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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技师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12410400416845453X
法定代表人 张晓东
地址 平顶山湛南路137号院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卫传罚(2022)1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秦进峰16040322030 李昆鹏16040322007
违法事实 平顶山技师学院,1、未制定和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2、购进的消毒产品未索取相关证明材料;3、已开启使用的微妙免息外科手消毒凝胶未标注开启日期和失效日期,其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主要证据材料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行政相对人相关资料、图片资料
处罚依据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0.39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3/4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湛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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