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淑晓非医师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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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祁淑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祁淑晓
地址 湛南路中段工业学校斜对面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卫医罚【2022】4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秦进峰16040322030 李昆鹏16040322007
违法事实 2021年3月26日,接投诉,祁淑晓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为患者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应予立案,建议立案调查。
主要证据材料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行政相对人相关资料、图片资料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21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湛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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