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炜东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经营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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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湛河区卓熙美容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2410411MAD3JKPM0A
法定代表人 张炜东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苑1号楼603室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卫公罚【2023】7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魏天晓16040322017;杨世凯16040322035
违法事实 张炜东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经营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4条、第8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主要证据材料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行政相对人相关材料,图片资料
处罚依据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已审核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20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湛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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