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坤威商贸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且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等违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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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坤威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25MA9GYFW597
法定代表人 周小飞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马庄街道煤炭供销总公司院内西配楼二楼2号(高压开关厂南门斜对面)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应急罚[2023]4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1.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且未向从业人员通报;2.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现场抽查了4名员工,未见安全培训记录及档案);3.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证据一: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平湛)应急责改[2023]010号一份;证据二:河南坤威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小飞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据三:河南坤威商贸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周刚豪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据四:现场图片7张。
主要证据材料 1.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且未向从业人员通报;2.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现场抽查了4名员工,未见安全培训记录及档案);3.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证据一: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平湛)应急责改[2023]010号一份;证据二:河南坤威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小飞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据三:河南坤威商贸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周刚豪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据四:现场图片7张。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或听证
法制审核情况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对河南坤威商贸有限公司处人民币拾陆万元罚款;对河南坤威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小飞处人民币肆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04
行政处罚机关 湛河区应急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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