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刚稀释剂储存窝点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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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朱明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410402197812055596
法定代表人 朱明刚
地址 平顶山市北渡街道办事处北渡新村29号楼3楼西户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应急罚[2023]5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存在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平湛应急现记〔2023〕2号)一份;证据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平湛应急现决〔2023〕3号);证据三:《查封扣押决定书》(平湛应急查扣〔2023〕2号)一份、《查封扣押清单》(平湛应急查扣单〔2023〕2号)一份;证据四:朱明刚稀释剂储存窝点负责人朱明刚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据五:现场照片六张;以上证据证明你存在存储危险化学品行为。
主要证据材料 存在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平湛应急现记〔2023〕2号)一份;证据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平湛应急现决〔2023〕3号);证据三:《查封扣押决定书》(平湛应急查扣〔2023〕2号)一份、《查封扣押清单》(平湛应急查扣单〔2023〕2号)一份;证据四:朱明刚稀释剂储存窝点负责人朱明刚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据五:现场照片六张;以上证据证明你存在存储危险化学品行为。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或听证
法制审核情况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陆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30
行政处罚机关 湛河区应急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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