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湛河区魅色餐饮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
地址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湛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24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违法事实 | 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告知承诺后,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 |
主要证据材料 |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现场照片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
适用裁量标准 | 根 据《河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使用规则》和《河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 准》》编号001-2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
法制审核情况 | 审核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集体讨论,全部同意给予处罚 |
处罚内容 |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9.26 |
行政处罚机关 | 湛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