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顶山市湛河区声之源歌舞厅营业区使用可燃材料装饰的行政强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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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湛河区声之源歌舞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11MA9FU7GK58
法定代表人 景焕焕
地址 湛河区景庄村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 查封
行政强制决定书文号 湛消封字〔2021〕第0002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行政强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行政强制事由 平顶山市湛河区声之源歌舞厅营业区使用可燃材料装饰
主要证据材料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
行政强制内容 查封三天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2021.2.25
实施期限 一个月
行政强制机关 湛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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