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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1440
信件名称: 九龙广场三期物业费1.68元/平方米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1-02-18
信件内容: 《平顶山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规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具体物业服务费,可在对应指导价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均 不超过15%。其中四星物业高程收费标准为1.35元∕平方米•月。 依据《平顶山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之规定,我们三期住宅最高物业收费为:1.555元∕平方米•月,请问我们三期为什么要收1.685元∕平方米•月呢?作为绿洲物业公司难道不知道《平顶山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的存在吗?是在故意抹黑区政府的形象吗?请有关政府单位予以彻查绿洲物业公司是否存在物业恶意乱收费行为?如有请给予严肃处理。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湛河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3-0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1、业主反映的《平顶山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规定中的四星级物业1.35元,按规定浮动标准15%最高为1.555元/平米/月,该价格适用于保障性住房(如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等)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根据《平顶山市物业服务费管理办法》平发改房价[2015]263号第6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以及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等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公共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九龙广场住宅属商品房住宅,物业服务价格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 2、九龙广场绿洲物业服务公司是由建设单位进行招投标方式进驻小区,每平米1.685元/月的服务收费价格系中标备案价格。 业主如对收费价格存在异议,也可向市场监管局(物价管理部门)进行反映处理。 下一步,我区将要求小区物业公司提供收费依据,积极与业主进行联系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同时要求物业在今后日常服务中,对业主易产生疑问和矛盾的问题通知传达到位,认真沟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