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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2377
信件名称: 关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地方税务局朱丽鹤作风道德问题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3-04-22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地方税务局朱丽鹤,证件号:4104021975****0522 ,2015/8/6,本人拿着单位相关证明,在我司签订放款后,恶意逃废债,侵占至今1.其单位作为国家政府机关单位,其身为国家公职,事业编人员知法犯法,慧视法律。并且其单位同事,领导都对其都进行包庇,拒不配合。 2.该单位领导管理失职,纵容逃废债抹黑国家部门形象。3.对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涉嫌失职。4.若不能得到处理将进一步在地方领导留言板块和纪委监察委领导留言要求严肃处理此事!5.十九届中央纪律委员会明确指出:国家公职,事业编人员凡是在外有欠债人员、长期逾期人员,单位领导应该及时进行约谈 化简 单位领导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督让其履行本该履行的义务!6.如果单位领导继续不作为,会在“知乎,微博“贴吧.今日头条,等等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大量曝光。该单位目前行为涉嫌对其进行包庇,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查此事!如有疑问可致电:15036706547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湛河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3-04-2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被反映人已于2016年从原湛河区地税局辞职。其所反映的同事及领导也对其包庇等情况不属实。在查明事实后,税务局湛河分局已将该情况向反映人说明。下一步,湛河区将要求税务局湛河分局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道德素养等方面的建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299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