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列表
共3条记录
政策名称
政策依据
政策类型
主管部门
法人
所属辖区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 4.《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 湛河区 政策详情
政府购岗社保补贴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1号) 五、用人单位应依法为政府购岗人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全额补贴。政府购岗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休假休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执行。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 湛河区 政策详情
伤残津贴调整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三、《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第87条。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 湛河区 政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