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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区城市管理局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湛河区城市管理局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8-27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湛河区城市管理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拟定湛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全区市政设施、市容秩序、市容市貌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负责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负责全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工作。具体范围是: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3、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违规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4、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5、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6、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区管道路的开挖审批和区管道路、桥梁、河道、路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区防汛、排洪工作;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做好重大活动及相关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区城市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门店牌匾的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停车场、停车场所设施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实施业务指导、协调和考核。

(十)负责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确认来自市数字化平台批转城市管理部件(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事件(市容环境、宣传广告、街面秩序)等信息,并分类移交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置。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行政事务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起草印发文件和文字材料,筹备会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牵头办理区人大、政协议案和提案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管理车辆、购置办公和执法设备(用品)等后勤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单位执法车辆的安全规范使用;负责指导局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活动,负责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单位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综合治理活动;负责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年度目标考核奖惩、岗位调整、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预算、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制定局系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专项经费的计划使用、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各项非税收入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的计划、申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政策法规室。负责城市执法管理政策调研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城市执法的办法和文件,拟订单位法制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案件的听证、审核、疑难解释、申请强制执行工作以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答辩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服务承诺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和规范程序,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活动规范化指导和监督,以及执法档案、文书的管理;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及报备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3、城市管理综合股。负责对全区城市执法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全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定期督查和动态检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岗位责任制落实和绩效考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管理绩效考评;负责全区户外宣传活动、装修搭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施工占道、道路开挖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备案工作;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党群工作办公室。协助党组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建设,具体承办党组的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的日常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工作 负责起草、制定实施局党组年度工作、学习计划;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纪律,起草研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负责有关党纪及廉政建设的学习培训;负责党务会议的记录、整理、上报和存档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会前、会中和会后的意见收集、归纳汇报和反馈工作;负责受理对工作人员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违法违纪问题的投诉、举报,并依照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执法工作中的其他违纪行为;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局属事业单位:

1、湛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辖区内部分工商行政管理、交通管理、环境保护、水务管理、食品药品方面纳入城市综合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权。根据《平顶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依据《平顶山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使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根据城市管理市、区两分工,负责辖区市政管理和公共行业领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牵头组织全区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受理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投诉、转办、移交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质改革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任务。

2、湛河区智慧城市运行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负责数字化中心运行工作,管理中心日常事务。负责受理市数字化指挥中心派遣案卷并及时向区级三级处置平台分派案卷,对区属责任单位处置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至市指挥中心。负责湛河区城管、社管等各种问题的信息采集、分类、处理,巡查列入管理范围的城市部件、事件问题。负责对湛河区城市部件、事件问题审核、立案、派遣,并对问题处置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检查、结案。对湛河区数字化城市工作状况以及区属各责任单位履行数字化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收集、评价、反馈。负责数字化城市信息系统二级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系统,数据系统、呼吸系统、热线电话系统、监督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档案。负责指导区属各责任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湛河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事务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垃圾处理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完成全区年度垃圾处理费征收目标。负责全区征收对象的信息摸底调查和登记工作。开展垃圾处理费征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和光明路交叉口东北角(老气象局)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

15:00-18:00(夏秋)

联系方式:

0375-4830099

负责人姓名:

党组书记书记、局长:刘世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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