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豫人口[2009]30号 发布单位: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 日期:2009-05-12
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发给奖励费二十元以上。
发放对象
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满十八周岁前的夫妻。
申请条件及流程
申请条件:只有一个子女,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申请流程:1、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3、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