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平政{2008]17号 发布单位: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08-04-25
发放标准
每人每年享受不低于600元的奖励补助金。
发放对象
本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政策内双女结扎的夫妻,且年龄均在50-59周岁的农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时间必须在母亲年龄49周岁(含49周岁)前且子女未满18周岁。
申请条件及流程
申请条件:本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政策内双女结扎的夫妻,且年龄均在50-59周岁的农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时间必须在母亲年龄49周岁(含49周岁)前且子女未满18周岁。
申请流程:1、本人提出申请。2、村委员会讨论通过。3、乡级卫生健康部门逐户核实、初审。4、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核。5、市级质量抽查。
本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政策内双女结扎的夫妻,且年龄均在50-59周岁的农民,每人每年享受不低于600元的奖励补助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时间必须在母亲年龄49周岁(含49周岁)前且子女未满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