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益宏天地置业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0735503186Y |
| 法定代表人 | 刘宏 |
| 地址 | 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西段惠泽园小区77号楼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 (湛)城当罚决字〔2021〕第004号 |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孙建伟,执法证号:16040399007,王志国,执法证号:16040399065 |
| 违法事实 | 在 开源路与轻工路交叉口东北角益宏天地项目售楼部门前设置的旗杆、保安厅及附属设施 。 |
| 主要证据材料 | (复印件),询问笔录,现场取证照片, |
| 处罚依据 | 《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责任(一)保持城市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推放、乱圈占、乱停放等情形的规定。 |
| 适用裁量标准 | 《<平顶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第四十一条的行政处罚“违反第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责任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
| 法制审核情况 | 审核通过 |
| 集体讨论情况 | |
| 处罚内容 | 对河南益宏天地置业有限公司违章搭建行为作出当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决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湛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