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帝佳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075071378X |
法定代表人 |
张志敏 |
地址 |
平顶山市湛河区光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南50米(市运一分公司六楼)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湛综执罚决字(2021)第002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孙建伟:16040399007,叶克峰:16040399041 |
违法事实 |
擅自在河区姚电大道中段路北帝佳英郡售楼部门前违章搭建旗杆、保安亭及附属设施 |
主要证据材料 |
1、案件登记表 2、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3、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照片 4、询问笔录及照片。 5、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处罚依据 |
《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 一、《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河南帝佳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违章搭建事实予以认可,愿意接受处罚,并放弃一切陈述申辩的权利。 |
法制审核情况 |
审核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同意对河南帝佳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并补办相关临时审批手续的处罚决定 |
处罚内容 |
对河南帝佳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并补办相关临时审批手续的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月11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湛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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