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11MA9FM30F87 |
法定代表人 | 韩伟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路与和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湛综执当罚字〔2021〕第021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王延昭(16040399061)王义川(16040399009) |
违法事实 | 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在墙壁上张贴诚招加盟商和招生广告 |
主要证据材料 | 违法照片 |
处罚依据 | 《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十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听取了当事人的申辩意见 |
法制审核情况 | 已审核 |
集体讨论情况 | 无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4月14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湛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