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鸿腾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孙丽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10026987322295 |
| 法定代表人 | 孙丽亚 |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孟街道黄河路洄水河桥东侧路南1号院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湛)城罚决字(2023)第003号 |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孙建伟16040399007 杨亚培16040399159 |
| 违法事实 | 2023年3月29日,湛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鸿腾科技有限公司在湛河区站南路恒大君睿府西进行燃气管道开挖施工占用城市道路,未办理审批手续。对鸿腾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 |
| 主要证据材料 | 证据一: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立案通知书 平(湛)城立字【2023】第003号。证据二:苗伟杰身份证复印件,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
| 处罚依据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适用裁量标准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自愿放弃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的权利 |
| 法制审核情况 | 审核通过 |
| 集体讨论情况 | |
| 处罚内容 | 1.罚款 2.限期改正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5月4日 |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湛河区综合执法局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