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大地领创置业有限公司违章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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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大地领创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 王永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0MA40T74H6R
法定代表人 王永亮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东风路与东晶街交叉口领创大地城商务中心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综执罚决字【2021】第001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孙建伟 16040399007 叶克峰 16040399041
违法事实 本机关于2021年1月5日对平顶山市大地领创置业有限公司在湛河区东风路与东晶街交叉口东路南领创.大地城展示中心门前搭建旗杆、保安亭及附属设施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平顶山市大地领创置业有限公司在未依法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湛河区东风路与东晶街交叉口东路南领创.大地城展示中心门前搭建旗杆、保安亭及附属设施。此行为违反了《河南省<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责任(一)保持城市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推放、乱圈占、乱停放等情形;该行为属违章搭建行为。
主要证据材料 1、案件登记表 2、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3、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照片 4、询问笔录及照片。 5、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处罚依据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适用裁量标准 《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自愿放弃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的权利
法制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局综合执法股长贺大兵、法律顾问丁小彪同意案件主办人孙建伟,协办人叶克峰对平顶山市大地领创置业有限公司在湛河区东风路与东晶街交叉口东路南领创.大地城展示中心门前违章搭建旗杆、保安亭及附属设施,涉嫌存在违章搭建行为的处罚意见。 参加讨论人员的主要观点及意见:同意案件主办人孙建伟,协办人叶克峰对平顶山市大地领创置业有限公司在湛河区东风路与东晶街交叉口东路南领创.大地城展示中心门前违章搭建旗杆、保安亭及附属设施,涉嫌存在违章搭建行为的处罚意见。 结论意见:同意对平顶山市大地领创置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并补办相关临时审批手续的处罚决定。
处罚内容 1 罚款 2 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1月25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湛河区综合执法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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