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百道通顺管道安装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11MA47LNTYOF |
法定代表人 |
宋芳芳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黄河路西段苗侯村736号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湛)城燃罚决字【2024】第001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孙建伟 16040399007 杨亚培 16040399159 |
违法事实 |
2022年8月1日,平顶山市百道通顺管道安装有限公司在湛河辖区内开源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处,进行通讯线路顶管施工时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擅自违规从事管道顶进施工造成燃气管道毁损。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 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规定,该行为属违法行为。 |
主要证据材料 |
1、《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平 (湛)城撤罚决字(2024)第001号 2、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3、《立案通知书》平(湛)城燃立字[2024]第 001号 4、《调查(询问)通知书》平(湛)城调(询)通字[2024]第029号 5、法定代表人信息、户籍证明 6、彩信送达信息(15836923006、19203909333) 7、赔偿票据(燃气公司维修费用) 8、送达地址确认书。 |
处罚依据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六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自愿放弃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的权利 |
法制审核情况 |
审核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刘世奇:“案件主办人孙建伟,协办人杨亚培对平顶山市百道通顺管道安装有限公司违规进行顶管施工造成燃气管道毁损的违规行为,案件办理人员在办理该案件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运用法律得当,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当前的经济环境,当事人已向产权单位(平顶山市燃气公司)进行了赔偿,违法行为首违免罚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之规定;同意当事人提出的分期缴纳罚款申请。” 李晓东:平顶山市百道通顺管道安装有限公司违规进行顶管施工造成燃气管道毁损的违规行为案,当事人已经认识到违规施工的危害性,并向产权单位(平顶山市燃气公司)进行了赔偿,降低了因该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性,结合该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着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同意平顶山市百道通顺管道安装有限公司提出的分期缴纳罚款申请。” 吴小静:“根据平顶山市百道通顺管道安装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该公司已向产权单位(平顶山市燃气公司)进行了赔偿,降低了危害成果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规定;同意当事人平顶山市百道通顺管道安装有限公司提出的分期缴纳罚款申请意见。” 邢帅鹏:“当事人从主观方面已经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向产权单位(平顶山市燃气公司)进行了赔偿,降低了危害成果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规定;同意当事人平顶山市百道通顺管道安装有限公司提出的分期缴纳罚款申请意见。” 高艳娜:“根据当事人平顶山市百道通顺管道安装有限公司提出的分期缴纳罚款申请意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同意办案人员的建议及平顶山市百道通顺管道安装有限公司提出的分期缴纳罚款申请意见”。集体讨论结论性意见: 经讨论一致认为案件主办人孙建伟,协办人杨亚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着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之规定;结合违法行为首违免罚的原则,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规定;平顶山市百道通顺管道安装有限公司提出的分期缴纳罚款申请的建议,符合分期缴纳罚款的条件;结合平顶山市百道通顺管道安装有限公司经营困难,濒临破产,资不抵债;对本案燃气管道损坏所造成的后果,已及时进行了修复,并向产权单位(平顶山市燃气公司)进行了赔偿,以经认识到违规施工的危害性的实际情况,同意平顶山市百道通顺管道安装有限公司提出的分期缴纳罚款申请。 |
处罚内容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湛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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