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区新朱记牛肉拉面馆擅自将污水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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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河区新朱记拉面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2410411MA41MNHK**
法定代表人 周*东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湛南路与茂源街交叉口西50米路南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城罚决字【2026】第8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王义川:16040399009;张举帅:16040399170
违法事实 2026年6月15日17时,位于湛南路与茂源街交叉口西50米路南的湛河区新*记拉面馆擅自将门店内部厨房的餐厨污水管道接入湛南路市政雨水管网,致使大量餐厨污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排湛河排水口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49条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已陈述申辩
法制审核情况 已审核
集体讨论情况 一致同意,对当事人湛河区新朱记拉面馆予以减轻裁量,对湛河区新朱记牛肉拉面馆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9月3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湛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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