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言临街工地未按规定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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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王言
地址 郸城县汲冢镇林吉屯行政村孙庄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城罚决字【2026】第19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李启 执法证号:16040399190;马志超 执法证号:16040399192
违法事实 2026年10月26日,王言在湛河区东晶街领创大地城西门区域临街施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五)项、第三十条第(七)项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法制审核情况 已审核
集体讨论情况 无集体讨论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10月29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湛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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