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区晓萍名烟名酒店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卷烟经营案

来源: 浏览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2410411MA3Y82B101
法定代表人 姚新杰
地址 平顶山市湛河区鹰翔路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裴勇军16040330123、张陆军16040330171
违法事实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
适用裁量标准 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第十条以及《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0.14.1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34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湛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