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湛河张春雨口腔诊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11MA9L308G0Q |
法定代表人 | 张春雨 |
地址 | 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南段光明粮油公司底商一楼14号 |
行政检查类别(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 | 日常检查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王魁娥16040322037 许丛蓉16040322006 |
行政检查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行政检查内容 | 医疗机构医疗卫生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时间 | 2024-09-26 10:45:51 |
行政检查地点 | 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南段光明粮油公司底商一楼14号 |
行政检查结果 | 未发现问题 |
行政检查机关 | 湛河区卫健委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