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区卫健委对湛河牙尔康口腔门诊部进行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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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河牙尔康口腔门诊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11MA9GMHPX3G
法定代表人 刘红丽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街道新华路与和顺路交叉口323号院内
行政检查类别(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 日常检查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王魁娥16040322037 刘强16040322039
行政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行政检查内容 医疗机构医疗卫生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时间 2024-11-08 11:55:01
行政检查地点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街道新华路与和顺路交叉口323号院内
行政检查结果 未发现问题
行政检查机关 湛河区卫健委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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