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宏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
地址 | 湛河区姚电大道西段阳光苑小区大门西侧004号 |
行政许可类别 | 普通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4104110312204112000005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张艳娜16040322021 温轲16040322038 |
行政许可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2022-04-11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3、申请变更床位的原因和理由; 4、公立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当地卫生资源规划同意变更床位的书面意见; 社会办医疗机构不需提供; 5、床位变更后的医疗机构床位数、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医疗用房对应关系表。 |
行政许可内容 | 关于湛河江宏明口腔诊所申请医疗机构变更床位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2-04-11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2022-04-11 |
行政许可机关 | 平顶山市湛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