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王俊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
地址 | 湛河区新华路与轻工路交叉口东北角01号 |
行政许可类别 | 普通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4104110312405062000029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温轲16040322038刘孝尊16040322025 |
行政许可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2024/05/06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1、《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和理由。政府(行业)举办的医疗机构提交当地政府或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撤销医疗机构设置或合并的文件;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签发的关于注销该医疗机构的文件(个体诊所除外) 。 |
行政许可内容 | 关于平马皮肤医学中心医务室申请医疗机构注销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4/05/06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2024/05/06 |
行政许可机关 | 平顶山市湛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