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刘伟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
地址 | 湛河铭洋佳美口腔门诊部 |
行政许可类别 | 普通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4104110312410292000011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温轲16040322038刘孝尊16040322025 |
行政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2024/10/29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 2.与电子化同底版小2寸照片3张,其中《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用2张,《医师执业证书》用1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行政许可内容 | 关于刘伟民申请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4/10/29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2024/10/29 |
行政许可机关 | 平顶山市湛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