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海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
地址 | 神马大道中段柏楼西路中房印象听雨苑2号楼一楼 |
行政许可类别 | 普通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4104110312411072000001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温轲16040322038刘孝尊16040322025 |
行政许可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2024/11/07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一式二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 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 5、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6、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医疗设备对应关系表; 7、基础医疗设备和与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名录及购买发票、合格证的复印件; 8、有放射诊疗设备和核医学项目的,提供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许可决定书。 注:医疗机构整体迁建提交以上8项全部材料,增设分院区的只提交分院区上述材料,并接受现场审查;变更医疗机构路名或门牌号的仅提交材料1、2项、相关说明及佐证材料。 |
行政许可内容 | 关于湛河区仁祥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医疗机构变更地址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4/11/07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2024/11/07 |
行政许可机关 | 平顶山市湛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