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马秋红内科诊所未建立消毒产品台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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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河马秋红内科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11MA9F42J487
法定代表人 马秋红
地址 姚电大道林溪谷小区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卫传罚[2021]2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16040322007、16040322030
违法事实 2021年7月12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诊所购进的消毒产品未建立消毒产品台账,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应予处罚,建议立案。
主要证据材料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行政相对人相关资料、图片资料
处罚依据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9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2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湛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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