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技师学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12410400416845453X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东 |
地址 | 平顶山湛南路137号院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湛卫传罚(2022)1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秦进峰16040322030 李昆鹏16040322007 |
违法事实 | 平顶山技师学院,1、未制定和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2、购进的消毒产品未索取相关证明材料;3、已开启使用的微妙免息外科手消毒凝胶未标注开启日期和失效日期,其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主要证据材料 |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行政相对人相关资料、图片资料 |
处罚依据 |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审核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无 |
处罚内容 | 罚款0.39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3/4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湛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