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湛河区初忻造型美发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2410411MA9KWWCP49 |
法定代表人 | 张兵举 |
地址 | 平顶山市姚电大道中段龙腾国际小区2号楼底商一层 |
行政处罚种类 | 警告;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湛卫公罚﹝2024﹞5 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魏江红:16040322015 何文超:16040322040 |
违法事实 | 平顶山市湛河区初忻造型美发店毛松洋、张兵举未办理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正在为顾客提供理发服务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
主要证据材料 |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行政相对人相关材料、图片资料 |
处罚依据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版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已审核 |
集体讨论情况 | 无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6/24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湛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