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八十六分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0MA45FEFQ7W |
法定代表人 | 娄吉祥 |
地址 | 湛河区李堂村水库路220号商铺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湛医保处字【2021】第17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王艳花16040335006/张春侠16040335007 |
违法事实 | 2021年5月—10月该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
主要证据材料 | 患者费用明细、询问笔录、检查笔录、现场录像 |
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 |
适用裁量标准 | 《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致通过。 |
处罚内容 | 罚款537.79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2月15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湛河区医疗保障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