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慈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二十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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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慈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二十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0MA44R9T633
法定代表人 陈晓丽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飞行医院门口东第一间
行政处罚种类 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医保不予罚字【2023】002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王艳花16040335006/鄂雷16040330026
违法事实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存在串换药品违法行为。
主要证据材料 1、现场检查笔录2、询问笔录3、医保系统支付明细单据照片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河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
适用裁量标准 《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3.9.18
行政处罚机关 湛河区医疗保障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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