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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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124104004168456803
法定代表人 范东升
地址 平顶山市西环路南段西侧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医保罚决字[2024]02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王艳花16040335006/鄂雷16040330026
违法事实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未按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医保基金
主要证据材料 1、询问笔录2、医疗机构提取数据准确性、真实性证明3、住院病人收费明细、该医疗机构非合规费用汇总表等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使用办法》附件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采纳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通过
处罚内容 退回违规基金27513.74元 罚款27513.7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12日
行政处罚机关 湛河区医疗保障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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