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五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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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12410400MBOU08720T
法定代表人 张亚伟
地址 平顶山市姚电大道西段1号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医保罚决字[2024]08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通过
处罚内容 1、责令整改 2、退回基金36723.57元 3、罚款36723.5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行政处罚机关 湛河区医疗保障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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