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三十七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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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三十七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05749789051
法定代表人 娄吉祥
地址 平顶山市湛河区中兴路南段路东6号楼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医保罚决字(2026)05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王艳花160******06/孙伟丽160******25
违法事实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存在串换药品、未按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医保基金
主要证据材料 1、药品限支付明细数据 2、患者购药处方 3、医保结算单 4、现场检查笔录 5、询问笔录 6、药品经营许可证 7、营业执照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使用办法》附件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通过
处罚内容 1、责令整改 2、处罚4732.3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6月25日
行政处罚机关 湛河区医疗保障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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