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武国军内科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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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河武国军内科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11MA44LE959F
法定代表人 武国军
地址 平顶山市湛河区姚孟村471号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医保罚决字[2026]08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王艳花160******06/孙伟丽160******25
违法事实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存在未按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医保基金
主要证据材料 1、案件来源登记表 2、营业执照、诊所备案凭证 3、询问笔录、门诊处方、医保结算单 4、限儿童药品支付明细 5、资金清算说明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使用办法》附件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无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通过
处罚内容 1、责令整改2、处罚1102.9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9月10日
行政处罚机关 湛河区医疗保障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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