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镇乡外庄村生产加工铆固剂点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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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曹镇乡外庄村生产加工铆固剂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330323198009212813
法定代表人 黄贤坤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外庄村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应急罚[2023]3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存在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湛河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现记〔2023〕32号)一份;证据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湛河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现决〔2023〕1号)一份;证据三:《查封扣押决定书》(湛河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查扣〔2023〕1号)一份、《查封扣押清单》(平湛应急查扣单〔2023〕1号)一份;证据四:曹镇乡外庄村生产加工铆固剂点现场负责人郭红军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据五:曹镇乡外庄村生产加工铆固剂点负责人黄贤坤调查讯问笔录一份;证据六:现场照片四张;以上证据证明你存在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
主要证据材料 存在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湛河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现记〔2023〕32号)一份;证据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湛河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现决〔2023〕1号)一份;证据三:《查封扣押决定书》(湛河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查扣〔2023〕1号)一份、《查封扣押清单》(平湛应急查扣单〔2023〕1号)一份;证据四:曹镇乡外庄村生产加工铆固剂点现场负责人郭红军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据五:曹镇乡外庄村生产加工铆固剂点负责人黄贤坤调查讯问笔录一份;证据六:现场照片四张;以上证据证明你存在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或听证
法制审核情况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伍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24
行政处罚机关 湛河区应急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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