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朱明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410402197812055596 |
法定代表人 | 朱明刚 |
地址 | 平顶山市北渡街道办事处北渡新村29号楼3楼西户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应急罚[2023]5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违法事实 | 存在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平湛应急现记〔2023〕2号)一份;证据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平湛应急现决〔2023〕3号);证据三:《查封扣押决定书》(平湛应急查扣〔2023〕2号)一份、《查封扣押清单》(平湛应急查扣单〔2023〕2号)一份;证据四:朱明刚稀释剂储存窝点负责人朱明刚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据五:现场照片六张;以上证据证明你存在存储危险化学品行为。 |
主要证据材料 | 存在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平湛应急现记〔2023〕2号)一份;证据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平湛应急现决〔2023〕3号);证据三:《查封扣押决定书》(平湛应急查扣〔2023〕2号)一份、《查封扣押清单》(平湛应急查扣单〔2023〕2号)一份;证据四:朱明刚稀释剂储存窝点负责人朱明刚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据五:现场照片六张;以上证据证明你存在存储危险化学品行为。 |
处罚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
适用裁量标准 |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或听证 |
法制审核情况 | |
集体讨论情况 | |
处罚内容 | 处人民币陆万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30 |
行政处罚机关 | 湛河区应急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