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馨远轻居酒店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
地址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并责令停止使用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湛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4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违法事实 | 东侧安全出口2米内有玻璃窗,未形成防火分隔;东侧疏散楼梯间距设置过窄等重要事项,与承诺内容不符,且无法当场改正 |
主要证据材料 |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现场照片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
适用裁量标准 | 根据《河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使用规则》和《河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编号001-2的规定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
法制审核情况 | 审核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集体讨论,全部同意给予处罚 |
处罚内容 | 罚款叁万元整并责令停止使用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7.11 |
行政处罚机关 | 湛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