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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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23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出具虚假文件
主要证据材料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现场照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
适用裁量标准 依据《河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和《河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编号 009-2 之规定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法制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集体讨论,全部同意给予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3.7.26
行政处罚机关 湛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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