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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平湛政办〔2023〕35 号 索引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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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湛河区“今冬明春”园林绿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2-08 浏览次数:

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平顶山市湛河区“今冬明春”园林绿化提升实施方案》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12月7日       


平顶山市湛河区“今冬明春”园林绿化提升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美丽湛河建设,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掀起今冬明春园林绿化建设的新高潮,结合我实际,现制定湛河区今冬明春城市园林绿化提升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我区城区今冬明春园林绿化建设,按照把“节点当景点、街区当景区”“一街一特色”的建设思路,对城市道路及周边进行绿化提升,以建设小微绿地、游园(口袋公园)和生态道路为抓手,对厂矿企业、医院学校、商场超市、城市村庄和路口节点周边实施全面绿化建设,达到“应绿尽绿,见缝插绿,拆违建绿,无黄土裸露”的建设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任务

1.实施空地绿化。对辖区现有空闲土地进行逐块调查,重点对辖区内边角地、无主地、废弃地等进行全面排查;除一年内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用地和区直单位实施的绿化项目以外,均应列入今冬明春绿化范围。由属地办事处列出《今冬明春城区园林绿化治理清单》,按清单自行绿化,做到辖区内绿化全覆盖。

2.拆除围挡绿化。对现有闲置围挡或各类地下建设工程出正负零(无基坑)的围挡,全部拆除;现有在建项目围挡要按规定退让道路绿线,并进行绿化;达到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可在绿化带中间建设绿道步行道,有条件的地段,可建设绿荫停车场。打造1—2条拆围退围后长度不足50米的绿化建设示范路段。

3.抓好机关、事业单位绿化。充分调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性,开展以绿化、美化、亮化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大提升行动,特别是市区主次干道两侧的机关、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能够拆墙透绿的要拆墙透绿,不能拆墙透绿的要对围墙内外进行墙体绿化。具备条件的建筑,可借鉴第四代建筑理念,适当进行楼体绿化。列出《今冬明春城区单位周边绿化及拆墙透绿清单》

4.督促指导辖区村(社区)、厂矿企业、医院、学校等做好空闲地、庭院及周边绿化。充分发动村民、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以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自行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围绕厂矿、企业、医院、院校周边区域打造城市绿化亮点。

5.各办事处要按时完成前期报送的东环路与轻工路交叉口、城乡路与轻工路交叉口东北角、诚朴路小学对面涵洞南侧、莲花盆牌坊北侧路西、亚兴路碧桂园对面、稻香路南段两侧(办事处东墙)等23处需各办事处自行实施的边角地、黄土裸露地块及后续排查发现面积小于300平方米地块的增绿补绿工作。

6.抓好示范创建和建设任务。各办事处和绿化任务涉及单位,要树立精品意识,打造绿化建设的示范路段。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今冬明春城区园林绿化治理清单《今冬明春城区单位周边绿化及拆墙透绿清单》和《全区今冬明春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任务清单》所确定的绿化建设任务。

(二)区直相关部门工作任务

1.对区管道路进行认真排查,对现有区管道路行道树缺失情况进行补栽,有条件的地段,可建设绿荫停车场。对区级绿化管养第三方公司管养的现状绿化进行排查,完成补植提档等绿化工作;完成湛南路路南后城段、湛南路路南国铁东沟向东、城乡路神马大道与轻工路之间路东、高招办南侧道路两侧边沟内、李苗路北段苗侯红绿灯北至三岔路口、郭庄收储地块西南角、恒新路路北等20处边角地、黄土裸露地块增绿补绿及绿化提档工作。(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重点做好新建道路和道路交叉口绿化建设,做到道路绿化全覆盖;加强游园绿地升级改造和口袋公园建设,完成不少于20个300平方米以上小微绿地和3—5个口袋公园建设任务,打造1—2条拆围退围后长度50米以上的绿化建设示范路段。(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下达拆迁通知书或告知书,指导拆除围挡;结合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和各建设单位主要任务,提供绿化空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湛河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4.做好辖区腾退苗木的普查统计工作,腾退苗木用于我区今冬明春城市绿化,为建设单位绿化提供相关苗木信息,并做好沟通衔接。(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建设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0日)

各单位对照主要任务,立即行动,对辖区内黄土裸露地块、可绿化的建设用地、占压城市道路绿线的建筑围挡等进行全面排查,明确项目位置,确定建设面积,科学编制初步方案,于11月20日前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二)准备阶段(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30日)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节约型设计,优先选用曹镇乡本地乡土树种,节约建设成本,杜绝面子、形象工程。经区政府研究确定的绿化建设工程项目,要做好项目用地拆迁,建设单位依法依规推进项目立项、评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实施阶段(2023年11月30日—2024年4月30日)

2023年12月底前,各办事处重点进行围挡拆除腾地、村庄拆违腾地,空闲地垃圾清理和平整覆土。2024年1月份绿化初具规模,能够有部分符合观摩条件的绿化示范路、游园项目可供观摩。2024年2月底春节前,实现今冬明春绿化任务大头落地。2024年3月底完成今冬明春绿化的扫尾工程。

、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开展城市今冬明春园林绿化提升工作是市、区关于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冬明春绿化提升工作任务。

(二)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主动谋划,压实责任,在土地征迁(征租)、拆违、现场协调等方面,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着力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规合法推进园林绿化建设,确保全市今冬明春绿化提升工作于2024年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做好今冬明春园林绿化技术指导工作。

(三)开展竞赛,实施奖惩区政府将采取观摩、评比的形式,推动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开展。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抢抓绿化季节,及早布局,多举措开展绿化建设,迅速在全市掀起你追我赶,比数量、比质量、比进度、比成效的冬春绿化热潮。区财政局于2024年4月底前对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今冬明春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奖惩。

(四)强化督导,确保成效。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要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区绿化提升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通报城区绿化提升工作有关情况,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按相关程序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园林绿化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湛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湛河区“今冬明春”园林绿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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