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湛环诺〔2022〕2号 | 索引号 | 关键词 | 项目 环评 批复 |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保领域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湛环诺〔2022〕2号
关于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新冠救治能力
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4168456803)关于《 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新冠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2年4月13日